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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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赵纯钢

 

职责: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

 

赵纯钢,男,汉族,生于1971年10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邓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任邓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邓州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邓州市财政局古城财政所所长,罗庄财政所副所长等。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任飞

 

职责:分管办公室、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教育事业科、科技文化科、企业科、金融与服务业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市国库支付中心、市财政专项资金事务中心。联系市纪委监察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任飞,男,汉族。生于1979年5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邓州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曾任邓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产业集聚区财政所负责人、预算科科长等。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彪

 

职责:分管人事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财政监管和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会计培训中心。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张志彪,男,汉族,生于1972年12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邓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任邓州市人武部副部长兼军事科科长等。

党组成员、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主任:冯迅

 

职责:分管社会保障科、会计科、市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办公室。负责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工作。

 

冯迅,男,汉族,生于1969年8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邓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主任。曾任邓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国库支付局局长,邓州市市会计结算中心主任,邓州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社会保障科科长,邓州市财政局构林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副所长等。


党组成员、市基层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屈东升

 

职责:分管行政政法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中心。负责市基层财政服务中心工作。联系亚行贷款南水北调河南邓州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屈东升,男,汉族,生于1968年1月,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邓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基层财政服务中心主任。曾任邓州市基层财务管理局局长,邓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处主任,邓州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国库科科长,邓州市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邓州市财政局桑庄财政所专管员、总预算会计、副所长、所长等。

 

 


党组成员、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丁凯

 

职责:分管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工作。负责财政局招商引资工作。

 

丁凯,男,汉族,生于1974年6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邓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曾任邓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邓州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经济建设科科长,邓州市财政局林扒财政所副所长、所长,邓州市财政局张楼财政所专管员、总预算会计等。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性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乡镇(街、区)分配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办法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七)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办法。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措施,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办法。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四)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十五)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十六)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法对乡镇(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十七)建立和完善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5764

(二)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6422

(三)综合科。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性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16572

(四)预算科。提出财政措施、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乡镇(街、区)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提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审核意见;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联系电话:0377-62125679

(五)国库科。组织全市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负责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负责财政统发工资管理;负责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代理业务的日常监管;承担公务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10912

(六)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单位、党派、群团、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政法系统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承担全市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10998

(七)教育事业科。承担教育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拟订教育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联系电话:0377-62968166

(八)科技文化科。承担科技、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完善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由邓州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管文化企业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936366

(九)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办理市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性措施,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办法;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措施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措施等;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和建议,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377-62126492

(十)农业农村科。承担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扶贫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拟订全市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对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负责涉农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10071

(十一)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9781

(十二)企业科。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审查、管理和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4256

(十三)金融与服务业科(对外经济合作科)。落实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落实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落实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政策;拟订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工作;承担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承担财政涉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事务;承担财政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联系电话:0377-62126472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政府采购有关制度;管理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活动;受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联系电话:0377-62119132

(十五)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性措施和方案,指导全市债务风险化解和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0377-62123436

(十六)市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办公室。承担市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关工作,依法对需要出资人决定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市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资产、财务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拟订监管企业资产财务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审核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方案和企业工资总额分配方案等;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

联系电话:0377-62969387

(十七)税政与条法科(综合治税办公室)。按照授权提出税制改革、关税、进出口税收措施等建议方案;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组织拟订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措施,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管理财政票据;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2589

(十八)会计科。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全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126442

(十九)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组织推动“放管服”工作。

联系电话:0377-62689588


办公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电话:0377-62125764